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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119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省财政厅厅长 刘捍东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江苏省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向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收入质量不断提升,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顺利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

  全省公共财政收入6568.46亿元,比上年(下同)增加707.77亿元,增长12.1%。其中,税收收入5419.49亿元,增长13.3%,占公共财政收入的82.5 %。全省公共财政支出7731.16亿元,增加703.49亿元,增长10.0%

  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8833.27亿元。其中,全省公共财政收入6568.46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264.81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8075.41亿元。其中,全省公共财政支出7731.1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等344.25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及结转757.86亿元。

  省级公共财政总收入3188.14亿元。其中,省级征收的公共财政收入555.95亿元;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等2632.19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总支出3101.58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869.93亿元;上解中央支出、对市县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支出、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等2231.65亿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及结转86.56亿元,其中,未完事项结转下年支出85.61亿元,年终结余资金0.95亿元。

  全省基金收入5018.10亿元,增加1405.72亿元,增长38.9%;支出4937.95亿元,增加1359.01亿元,增长38.0%。省级基金收入162.30亿元,增加6.69亿元,增长4.3%;剔除补助市县支出,省级基金支出98.47亿元,增加28.59亿元,增长40.9%

  列入编报范围的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9.54亿元,增长16.8%;支出8.66亿元,增长6.1%

  在省财政与中央财政、市县财政办理正式决算后,上述预算执行情况还会有一些变动,届时我们再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3年全省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主要突出了以下重点:

  (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以“八项工程”“十项举措”为主抓手扎实推进“两个率先”。省财政用于“八项工程”“十项举措”资金741.21亿元,增长10.7%,全年支出进度98.9%,各项工程实施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省经济在转型升级中实现稳定增长。二是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改革,试点企业由11万户增加到24万户,试点以来共计减税170亿元。顺利实现地方政府债券自行发债试点,债券发行规模比上年增长39%。三是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省级“三公经费”下降5%,压减经费全部用于增加民生等重点支出需要。

  (二)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一是“六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改善民生十件实事全面完成。全省公共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2860.92亿元,全省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超过四分之三。二是推动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着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支持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全省农林水事务支出861.46亿元,比上年增长14.2%。出台了支持苏北全面小康建设、苏中融合发展特色发展、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苏中苏北结合部、沿海地区的财政支持,区域发展更趋协调。省对市县各类转移支付补助1449.71亿元,增加99.1亿元,增长7.3%。其中,对苏北地区转移支付补助772亿元,占补助总额的53.3%,苏北地区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继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规范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一是规范财税收入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强化财政监督检查,严格收入征管,促进依法征收,全省财政收入质量显著提升。2013年全省税占比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二是加大专项资金整合。推进省级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整合,探索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整合试点。三是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政府服务的社会化水平。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制定了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的操作办法。全省结余结转规模比上年压缩2个百分点。五是探索资金分配方式改革。推行财政资金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更趋客观公正公平。探索市场化模式分配竞争性项目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专项资金申报分配使用全过程承诺制,有效化解管理风险点。六是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继续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省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比上年提高5.4个百分点。完善市县财力保障机制,推进市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七是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建立政府性债务扎口管理机制,完善举债程序,强化举债责任。初步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实行土地储备融资规模控制制度,规范土地融资行为。八是预决算公开取得新进展。2013年省级实现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民生专项支出的全面公开。市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也取得明显进展。

  上述成绩,是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部分财政政策的制定缺乏统筹规划,政策“碎片化”问题依然存在;财税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亟需深化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预算草案

  (一)2014年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

  2014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协调性;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民生社会事业投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预算安排遵循的基本原则:一是收入预算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保质保量。二是支出预算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三是厉行节约,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二)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1.全省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安排7160亿元,比2013年执行数(下同)增加592亿元,增长9%。公共财政支出安排8430亿元,增加699亿元,增长9%

  2014年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预计为9238亿元,除各级政府当年征收的本级公共财政收入7160亿元外,其余为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补助等收入。全省公共财政总支出9238亿元,除各级政府当年本级公共财政支出8430亿元外,其余用于上解中央支出等。收支相抵,保持收支平衡。

  2.省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省级收入预算安排情况。2014年省级征收的公共财政收入安排595亿元,增长7%。加上预计中央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1319.93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补助530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082.82亿元,上年结余及结转86.56亿元,省级公共财政总收入3084.31亿元(不含2014年仍将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

  省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上述省级公共财政总收入3084.31亿元,减去根据财政部要求专款专用的专项补助530亿元、上年结余及结转86.5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193.75亿元、对市县税收返还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109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40亿元,省级当年可用财力1136亿元,拟全部安排支出,较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7%

  2014年省级预算安排,继续大力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统筹安排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和债券收入等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用于“八项工程”“十项举措”和省政府确定的十个方面的工作、十件民生实事、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其中,安排“八项工程”“十项举措”资金808.8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9.1亿元,增长8%;着力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普惠性支出提标、提档、提补,省级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达到80%左右;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安排苏北发展六项关键工程资金62亿元等。重点科目安排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拟安排172.39亿元,增长12.1%。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重点支持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十项行动计划和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力度,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稳定种植面积,稳定农民增收预期。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拟安排86.79亿元,同比增长14.3%。支持完善就业服务,继续实施鼓励创业就业的各项政策。规范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城乡最低生活补助标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教育支出拟安排233.6亿元,增长8%。继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基准定额标准。着力支持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和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拟安排114.21亿元,同比增长11.6%。逐步完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支持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和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到每人每年320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整合形成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科学技术支出拟安排55.09亿元,增长15.5%。重点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保障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顺利实施。支持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增加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资金安排,加快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支持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造活力。

  ——节能环保支出拟安排48.90亿元,增长11.2%。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重点支持区域联防联控。支持新一轮太湖治理,深入推进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支持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继续推进村庄环境连片整治。另行安排生态转移支付15亿元,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深入推进“绿色江苏”建设。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拟安排22.84亿元,同比增长10.2%。支持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和文化产业提升工程,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支持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促进全民体育健身活动开展,支持大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4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066.3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当年收入拟全部安排支出。

  2014年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34.30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7.2%。剔除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等安排的补助市县支出,省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8.6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0.4%

  (四)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4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15.73亿元,主要是列入编报范围的省属企业按规定比例上缴的年度净利润。当年收入拟全部安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汇总省和市县预算,2014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037.4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714.23亿元,收支相抵,略有结余。

  三、深化财税改革,加强科学管理,努力完成2014年预算

  (一)厉行勤俭节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楼堂馆所新建和财政供养人员、“三公经费”增长。二是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修订完善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三是实行预算安排与执行结果、结余结转规模以及单位基本账户结余挂钩办法,不断提高预算编制与执行水平。

  (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探索中期财政规划编制与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政府性基金项目管理,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从国资委监管企业扩展到省级文化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办企业。实现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人代会审议。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的统筹力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一是执行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坚持财力下倾,建立分类分档的转移支付分配参照标准,进一步完善省与市县收入分配关系与支出责任划分,引导市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二是健全市县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以保障民生支出为重点目标,进一步完善奖补政策,推进区域和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是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清理规范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加快“营改增”改革步伐。进一步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加强地方税收体系建设,培育地方主体税种。清理财税优惠政策,维护财政体制的统一、公平和权威性,维护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四是推进专项资金整合。进一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等跨部门资金整合,加强农业、教育、金融等部门内部资金整合,完善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整合政策。五是创新资金分配方式。推进养老、商务等资金因素法分配试点,完善竞争性行业项目资金有偿使用办法。六是着力防控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控制各级政府债务总规模,将短期应对措施和长期制度建设相结合,强化指标考核和风险预警,实行分类管理和限额控制。七是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省级将进一步细化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内容,推动市县实现2015年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全部公开。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谱写好中国梦的江苏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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