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财行〔2017〕38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人才办、镇江高新区财政国资局、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
我市2017年度“金山英才”计划确定128名人才为拟资助对象,目前有125名人才履行完落户手续并签订资助协议,符合拨付首批资助资金条件。根据《关于印发<镇江“金山英才”计划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镇财规〔2016〕5号)文件精神,现将市财政资助资金指标共计3126万元指标下达给你们,列2017年“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各地应按规定连同本级财政资助资金一并及时下达,专款专用,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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