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1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9月18日-19日省财政厅在我市举办了《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专题辅导班,为全面掌握《条例》各项制度规定,我局组织了各区财政局法治工作科室负责人、局各处室及局属单位法治联络员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
通过学习,与会人员对《条例》的适用范围、财政监督事项、监督方式与程序、绩效监督与评价内容、监督结果的应用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深刻认识到《条例》对于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升财政监督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