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和引导事业单位更好地提供公益服务,市财政局于近日完成了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采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定方式,按照自查自评、分类评分、初定等级、反馈征询、结果公示的程序对我市事业单位进行了评定。此次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有助于督促事业单位建立完善信用管理制度,通过教育、培训、指导等手段,帮助事业单位提升信用等级。